安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1635

就业篇

一、“菁英学子”生活补贴

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生活补贴。其中,博士3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大中专500元/月。

——文件来源:《安庆市菁英学子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宜人社秘〔2022〕124号


二、“菁英学子”购房补贴

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3年内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10%、不超过15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购房款10%,最高15万元;硕士补贴购房款7%,最高10万元;本科补贴购房款5%,最高8万元;大中专补贴购房款3%,最高5万元。

——文件来源:《安庆市菁英学子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建房发〔2022〕476号


三、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


四、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按照高校属地原则,为应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院校以及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主要用于补助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帮助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的费用压力。

——文件来源:《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9号)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文件来源:《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六、就业见习

支持离校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技能,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按照规定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资金补贴1400元,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创业篇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


二、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息LPR(一年期)-150BP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贴息。

——文件来源:《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87号


三、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

—文件来源:《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