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420

就业篇

一、住房配售

对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分别按100m2、70m2、50m2的标准面积免费提供人才住房(无偿赠予住房产权)。实行指定位置房源配售(按指定房源均价核定赠送面积的房价,超出部分由人才自行承担),超过标准面积的由人才按照市场价购买,全职在宣工作满10年无偿赠与标准面积100%产权;不满10年的,按不足年限减少赠送相应比例的住房面积。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


二、安家补助

在宣首次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6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费。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


三、租房补助

在宣租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分别给予为期3年1500元/月、1000元/月、600元/月、3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


四、薪酬补贴

对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的人才给予工资外薪酬补贴,补贴期限一般3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不低于4000元/月、2500元/月、600元/月、300元/月薪酬补贴;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不低于1200元/月、800元/月、300元/月薪酬补贴。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


五、就业补贴

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


创业篇

一、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宣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


实习实训篇

一、实习实训补贴

鼓励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到我市企业参加专业实习、顶岗实训,实习实训期间给予30元/天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积极邀请大学生来宣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期间给予500-1000元/月生活补贴。

——文件来源: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